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【2020】46号)要求,现对本部门(单位)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:
本部门(单位)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15,134.85万元,其中,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9226.7967万元,占 60.96%。
部门单位名称:福建省公安厅
日期:2024-04-25